今天碰到一个老板,在武汉做建筑总包的,年营业额几个亿,但一提到缴税就头疼。他跟我算了一笔账:去年公司净利润500万,光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就交了近200万,相当于辛苦赚的钱有一半进了税务局的口袋。我跟他说:“老哥,你这钱交得有点冤啊!”
建筑行业本来就是“薄利多销”的生意,利润空间被材料、人工、垫资压得喘不过气。更扎心的是税务问题:有限公司要交25%的企业所得税,老板分红还要再缴20%的个人所得税。按500万净利润算,税单是这样的:
也就是说,老板辛辛苦苦挣500万,到手只剩300万,相当于给税务局“打工”。难怪巴菲特说:“只有当潮水退去时,你才会发现谁在裸泳。”这税负,简直是建筑老板的“裸泳”噩梦。
换个思路,如果用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来承接业务呢?武汉不少园区(比如爱税宝合作的湖北园区)对建筑总包类个体户实行核定征收,综合税负低至2%。同样500万利润,税单变成:
对比结果:
武汉某建筑总包公司2024年接了个大项目,原本计划用有限公司签合同。财务经理灵机一动,把其中3000万的业务分到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操作。结果:
老板当场拍桌:“早知道核定征收,去年那辆劳斯莱斯都不用贷款买了!”
税负低到“离谱”:
有限公司税负≈40%(25%企业所得税+20%分红税),个体户核定后≈1.5%(增值税1%+个税0.5%)。同样是赚500万,前者交200万,后者交7.5万,差距堪比“法拉利 vs 共享单车”。
无企业所得税:
个体户没有“企业所得税”这一刀,直接跳过25%的大额扣血。比尔盖茨曾说:“21世纪要么电子商务,要么无商可务。”对建筑老板来说,21世纪要么核定征收,要么无利可图。
公转私合规合法:
有限公司赚的钱想转到老板账户?分红税20%等着你!个体户赚的钱直接是老板的,不存在“公转私”风险,税务局也挑不出刺。